close


足爽!!

那是高一的時候吧,學校舉辦校園馬拉松,不知為什麼,儘管對3500公尺到底有多遠毫無半點概念,但因覺得這活動熱血非常,遂報名參加,渾然忘卻自己從小是個運動白痴。不料,比賽當日竟全程跑完,是那時班上少數領回 "跑完證書" 的女生之一。後來高三,仍然是運動白痴的我連運動會的大隊接力都排不上(100公尺拼了死命跑還要19秒,不如用走的,重點是抵終點線時還喘的咧),卻又再次被推舉報名女生組5000公尺競賽,沒想到在同學的魔鬼訓練下,意外捧回銀牌,也是高中三年唯一獲得的一面獎牌/獎狀。令我印象最為深刻的,不是那面獎牌,而是在比賽過程中有不少男同學不支倒地,無法跑完全程。

自此之後,跑步就成了我唯一拿手的運動項目,也體認到手腳不敏捷如我,究竟是無法融入團體球類運動,只適合單一重複的動作,如跑步和游泳。不過礙於工作,並沒有保持固定運動的習慣,通常都是在暴肥一兩公斤時才哀怨地回到運動場上揮汗甩肉。

前陣子以來,因為沒有時間壓力,幾乎每天都去家裡附近的民權公園跑步,也因如此,可以用最輕鬆愉快的心情跑。不管是頂著中午的烈日,在細雨中身披Gore-tex風衣,迎著晚上的涼風,我總是盡量每天去跑,不刻意計算圈數,也不強迫速度,但總是跑滿預定的時間。

就這樣天天去公園報到,有時遇到些老面孔,會格外心生敬佩之意,因為他們看來並不年輕,但從身上的肌肉線條來看,應該是長跑數十年如一日,持續運動不輟。可惜年輕人還是少數,像我這樣子跑法的女生更是少之又少,有次還有人前來詢問我是不是田徑隊的?!  持續了一個多月後,竟在某天晚上,發現自己連續跑了一小時而不累不喘,雙腿彷彿裝了彈簧,無絲毫酸軟無力之感,彷彿可以就這麼跑到天荒地老世界的盡頭...(路人: 有必要這麼誇張嗎?)。

後來我算了算,以一圈300公尺需90秒的平均速度,我應該是跑了12公里左右,但同時為了避免那晚只是一時意外 (如身體被外星人入侵,或體內細胞分裂其實我比正常人多長一個肺),於是接連幾天便都以跑滿1小時為新的運動目標。有了這樣的體力,幾年前心理的一個小小願望或許有機會實現也不一定 - 研究所時終於學會游泳的我,暗暗期許自己有一天也能像那義務指導我學會自由式和蛙式的女教練一樣,70多歲高齡還每年去參加三項鐵人競賽呢!


2008年立下跑步史的新里程碑,步履輕盈而不疲憊,呼吸均勻而不急喘,特書此文以咨紀念,誠足爽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inal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