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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抱怨文想寫很久了,但怕事發當時得罪人,因此隱忍六個月之後才為文靠夭。

也許也有不少人有類似經驗,就是有那種很久沒聯絡、超不熟的朋友,或是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朋友,某天忽然來信告訴你,我X月X日要到XX旅行,可否借住你家X天?????  說實在的,我這個人向來不熱衷無謂的交際,老公更是有隱性的自閉傾向,能來我家作客過夜的,都是愛得不得了的朋友,不用開口我都會盛情力邀,但遇到這種不情之請,真的很想兩個字回過去:不行!

偏偏我天生不是惡女,只是刀子心豆腐口的村婦,於是乎有次接待了舉世無雙的奧客,現在想來真是太傻太天真...痛定思痛後,決定寫下十大為客之道,警惕自己日後萬一有天寄人籬下,千萬不要忘記不速之客其實有多顧人怨。

一、我家不是你家。為客之道首要注意的是,既然跟主人家沒有生死至交,請不要真的把我家當成你家。今天我家交通便利、空間寬敞有空房間可以讓你住,兩間衛浴供大家使用,是因為我背很重的房貸,不是因為我家比較有錢,所以如果你覺得住起來很舒服很爽,那是因為有我默默在打掃倒垃圾,而不是因為有隱形阿桑。

二、要省錢請犧牲一點方便。既然來住免錢的,又有廚房可以自己燒水煮食,請犧牲一點不方便。我家不是旅館,三更半夜不回家,主人睡得很提心吊膽好嗎? 第一次沒經驗,沒把家裡鑰匙給對方(其實心裡也是百般不願意,我跟你兩三年沒連絡,ㄧ見面就把家裡鑰匙交給差不多是陌生人的人,你願意嗎?),但有次竟然差點害我上班遲到,晚上又要等門,生活作息被搞得亂七八糟,七暈八素。

三、我不是司機或導遊。有個所謂朋友,簡直把我們當計程車司機,還得幫忙載親戚朋友。還有那種以為大家都跟他一起放大假閒閒沒事,覺得你是當地人就有義務帶他吃香喝辣遊山玩水,真是憑什麼?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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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nal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